UNICHAR
公式说明
返回给定数值引用的 Unicode 字符。
公式语法
在结果列输入:UNICHAR(数字 / 列序号)
UNICHAR 函数语法具有下列参数。
返回的 Unicode 字符可以是一个字符串,比如以 UTF-8 或 UTF-16 编码的字符串。
如果 Unicode 数字为部分代理项且数据类型无效,则 UNICHAR 返回错误值 #N/A。
如果数字的数值超出允许范围,则 UNICHAR 返回错误值 #VALUE! 。
如果数字为零 (0),则 UNICHAR 返回错误值 #VALUE! 。
使用示例
返回EU2列值的Unicode字符,结果写入EU3列
EU3 = UNICHAR(EU2)
公式注意事项
1. 在编辑公式时,无需输入“=”。
2. 公式输入需要使用半角字符,用全角字符会出现报错。
3. 公式计算支持数值型数据,不可使用百分数、分数、科学计数法、货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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